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再坚持一下”就是胜利******
12月19日凌晨,卡塔尔世界杯完美收官,阿根廷队如愿以偿捧回大力神杯。回望28个日日夜夜,许多参赛球队以其出色表现赢得了球迷的尊重,克罗地亚队就是其中一支。
先后挑落比利时、日本、巴西、摩洛哥等强队,支撑克罗地亚队一路走来的,是坚不可摧的韧性。1/4决赛对阵巴西队,比赛打到加时赛时先失一球,克罗地亚队没有自乱阵脚,更没有自暴自弃,以一如既往的坚韧完成了逆转,追平了比分,并最终凭借点球大战将夺冠热门巴西队淘汰出局。
赛场如战场。当身处危局、险局、残局、僵局甚至败局时,我们靠什么实现逆风翻盘,争取最后的胜利?
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给出了答案:“被迫处于被动地位了的时候,这时的任务就是努力脱出这种被动……往往有这种情形,有利的情况和主动的恢复,产生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纵观世界杯赛场,当一场比赛进入加时阶段,双方球员的体力消耗已近极限,此时已不单纯是技战术的对抗,更是意志力的较量。打仗亦是如此,战争的残酷尽人皆知。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就是当生与死的考验来临之际,心理与生理的抗争达到极限之时,看谁能咬紧牙关“再坚持一下”。无数事实证明,最终的胜利,往往属于坚持到最后的一方。
在我军的战争实践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例不胜枚举。英勇顽强的战斗意志和战斗作风,是夺取战斗胜利的重要因素之一。“被动中始行,主动中胜出”的中国工农红军万里长征即是如此。金一南教授在《为什么是中国》一书中写道:“惊天地、泣鬼神的两万五千里长征,连‘战略转移’也是后来的说法,最初讲的是‘突围’,其实当时只是夹缝中求生存。”
夹缝中求生存是何等之艰难!长征路上,红军历经大小近600场战斗,一次次面临绝境,陷入至暗时刻,又一次次从危境中解脱,获得新胜利。将时间轴再拉长一点,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血战孟良崮、鏖战松骨峰、坚守上甘岭……我军取得的每一场伟大胜利,无不得益于“再坚持一下”的强大韧性。
徐向前元帅曾说:“当你最严重最困难的时候,也是敌人最严重最困难的时候,常常是当你因困难在决心发生动摇的时候,而恰恰正是敌人对胜利感到绝望的时候,这种时机是最紧要的关头,这种时机决定于何方能坚持,何方能熬过这最后的五分钟,何方就能取得胜利。”在解放战争时期的晋中战役中,攻打运城的解放军部队进攻多次受阻,战斗形势险峻。危急关头,时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一副司令员的徐向前向全体官兵发出“坚持最后五分钟”的战斗命令。在战斗号令的鼓舞下,攻城官兵军威大振,攻山头、拔要塞,接连拿下运城、临汾等地。晋中战役得以成为我军以少胜多、以弱战强、以攻克守的经典战例。
其实,不论是“再坚持一下”,还是“坚持最后五分钟”,二者皆是强调“困境中保持韧性”的重要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并非一片坦途,我们要学会时刻与困境相伴,在困境中树立决战决胜的信心,时刻葆有战争年代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做到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只要韧性在、信心在,我们就能穿越荆棘,前进的脚步就不会停止。(汪娜)